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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青州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1-08-03 09:43:43 阅读量:3944 来源:昌乐人才网 作者:昌乐人才网 昌乐信息港人才网

   一、报到

    对于“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报到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一)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 、“学位证”、“身份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首先到青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登记报到,然后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的

    1、省内院校青州籍毕业生,登陆“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fs.sdbys. cn,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页面,使用“业务申请”标题下的“网上报到”栏目,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

    2、省外院校青州籍毕业生,先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 “就业信息网”首页“毕业生注册”栏)注册成功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潍坊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地址: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电话:8080691)办理激活网上账号手续。帐号激活后,毕业生进入个人页面,使用“业务申请”标题下的“网上报到”栏目,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

   毕业生在网上报到结束后,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到青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二、落户

1、落家庭户:毕业生网上报到成功后,持人社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其他材料直接回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单位集体户:毕业生本人档案材料及接收手续齐全,办理完就业手续后,持《干部介绍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潍坊市人社局毕业生档案查询:8238286

青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范公亭东路2638号(中百家乐家超市东邻 )    电话:3252897

 

 

 

 

2011届毕业生落户须知

 

1.经查询,已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到”程序的青州籍毕业生,如有落户需求,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由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协助出具落户介绍信,之后毕业生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报到证派遣至青州某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若单位集体户接收,需提供单位接收其户口的证明;若毕业生为青州籍学生,想落回家庭户,需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如户口本上有迁出记录也可提供户口本原件),除此之外本人还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由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协助出具落户介绍信,之后到家庭(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报到证派遣至外地单位的青州籍毕业生,原则上由工作单位为其解决户口问题;若毕业生想将户口落回生源地青州,只能落回家庭户,需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如户口本上有迁出记录也可提供户口本原件),除此之外本人还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由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协助出具落户介绍信,之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因升学原因,学校不予出具就业报到证的青州籍毕业生,想落回家庭户,需提供考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出证明(如户口本上有迁出记录也可提供户口本原件),除此之外本人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由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协助出具落户介绍信,之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