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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1-07-25 11:26:55 阅读量:1434 来源:昌乐人才网 作者:昌乐人才网 昌乐信息港人才网

根据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以及岗位空缺情况,今年我市采取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聘用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730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730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或泰安生源;

(七)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724 900311600

    网上初审:201172411008118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地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县市区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各县市区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县市区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724-8月316 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810-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生源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类专业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1814上午 900113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各县市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有关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1182

报名入口:(http://taks.tars.gov.cn/11gwywsbm/webregister/login/preLogin.aspx?timeID=17&examSort=84&examDate=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