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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教育办公室所属《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6-24 08:39:06 阅读量:666 来源:昌乐人才网 作者:昌乐人才网 昌乐信息港人才网

《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隶属山东省经信委职工教育办公室,单位性质为正处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是1984年经省编委和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的从事研究、指导和宣传企业教育培训的专业性杂志社。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办刊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要求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专业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热爱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4.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教育办公室电子政务网按规定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5日止。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山东省经信委职工教育办公室303室报名(济南市共青团路石棚街8号)。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笔试
    对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取人才素质测评(人机对话)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人才素质测评成绩占60%和结构化面谈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对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查了解的方式,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和要求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教育办公室电子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审批
  经过考试、体检、考核,且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山东省经信委职工教育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岗位试用期3-6个月,情况特殊的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联系电话:0531-86927865 
  传    真:0531-86927803
                                  山东省经信委职工教育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