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成立于1938年10月,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省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市厅级副职和县处级正职党员干部,培训县处级青年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建议;受省委委托举办研讨班,研讨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问题;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下级党校和大企业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中央党校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内设办公室等26个处级机构,现有教职工39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9人,担任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3人。设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管理学、文史、政法8个教研部及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等教研部门。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近年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央党校的有力指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借鉴外省党校经验,结合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确立实施了“围绕目标、突出特色、把握重点、建设一流党校”的工作总思路、总目标、总要求,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新跨越。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6.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身体健康(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监督小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信息渠道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人才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忠诚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校园网)及公告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7月4日)
1.应聘者登陆“忠诚网”网站(www.s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连同个人简历于7月4日前寄至我校(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组织处会同用人处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报名。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省外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给《应聘通知单》,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上对外公布。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简化程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包括试讲、答辩。
1.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成立专家组,负责试讲、答辩工作。
2.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3.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4.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试讲成绩、答辩成绩、综合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试讲、答辩综合得分通过校园网和公告栏公布。
6.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得分,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核由组织处负责,考核小组由2名同志组成。体检由组织处会同总务处组织实施。
(六)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试讲、答辩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校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公示7天。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备案手续。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机:1388925617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山东省委党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